“典”亮生活 与法同行——写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

2021年05月29日 11:13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王晨 张蕾 古雪丽 张秀

  “8岁以上未成年人可以给同学送橡皮,但送手机则需家长同意。”“高空抛物一时爽,损害他人要担责!”这些都是群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收获。

  5月28日是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一年来,新疆各部门奏响部署、宣传、实施“三部曲”,融会贯通民法典精神,让民法典落地生根,更好地守护群众生活。

  先学先悟

  为准确实施筑牢根基

  民法典颁布以来,新疆各部门积极部署,扎实推进,全方位、立体式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精神与内容,让群众在民法典中看到公平的力量,真切感受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

5月26日,乌鲁木齐县司法局在水西沟镇庙尔沟景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2020年8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就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此项工作部署以来,新疆各地各部门坚持稳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

  今年4月是新疆第18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各地各部门把民法典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5月,新疆8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明确要把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

  民法典要贯彻实施好,首先要学习领悟好。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学懂弄通民法典的法治思想、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

  2020年6月1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通知》,要求全疆法院立足实践,在做好民法典专题培训和宣传贯彻落实上下足功夫。

  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支持下,新疆三级检察院教育培训、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业务骨干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参加了两期民法典网络培训班,掀起了民法典学习热潮。

  喀什市公安局将民法典培训学习纳入全警实战大练兵培训内容中,确保全体民警熟悉原则、熟知法条、熟练程序。库尔勒市公安局梨香派出所制定民法典学习计划方案,通过学习确保执法不偏不倚。

  广泛宣传

  让民法典深入民心

  一年来,新疆各地各部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民法典宣传深入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

4月10日,且末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驻库拉木勒克乡库拉木勒克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在田间地头给村民宣传《民法典》。热孜万古丽·司马义 摄

  各地广泛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乡村社区,以案释法、设立咨询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组建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

  同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3月31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宣讲员在白碱滩区润禾村,围绕村民关心的春季务农采购问题,详细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经营交易方面的法律知识,为村民春播保驾护航。

  “买羊卖羊,记得签合同。”为使常年生活在大山中的牧民也能学习到最新的法律知识,和硕县公安局那音克派出所民警到牧区向牧民讲解民法典中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截至2020年年底,全疆共打造民法典主题公园354个,各地各部门开展入户释法100.76万余户,受教育群众达336.63万人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2.51万人次,编印民法典宣传资料163.37万册(份),张贴悬挂民法典宣传标语横幅20.65万余条(幅)。

  以案释“典”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月8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离婚冷静期告知书》,这也是民法典实施后,该院发出的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

  考虑到当事人是第一次到法院诉讼,审判员根据民法典维护婚姻稳定的立法精神,向双方各送达了一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建议其理性对待婚姻。

  民法典颁布后,新疆各地各部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确保民法典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2020年9月,库车市东城街道光明社区财富中心小区4号楼电梯频出故障,得知电梯已过销售质保期,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建议居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更换电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能用吗?应该怎么用?”居民们搞不懂。光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及时向居民讲解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流程,以及民法典中有关维修资金规定的变化——降低了资金的使用门槛,让业主使用维修资金更方便。居民们的心结解开了,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迅速提上日程。

  自2020年9月起,阜康市人民检察院驻滋泥泉子镇树窝子中心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利用农闲时间,为村民开设“法治课堂”。村民们在课堂上学到了民法典中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法律知识,并在遇到相关纠纷时,第一时间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与我们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我不但要自己学,还要当普法宣传员!”树窝子中心村老党员詹可光说。

  从法治宣传的“接受者”变为“参与者”,如今,越来越多的群众因学习民法典受益,全社会正逐渐形成尊崇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新风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在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 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