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安排公告

2021年07月07日 19:11   来源:天山网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已于2021年6月5日结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工作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18日10:30—19: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B1实训基地

  三、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表、准考证(笔试)、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截图稿、学信网学历与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稿(截图需选中整个版面,包括计算机本机时间),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附件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区)及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服务协议中有关服务期的要求,同时应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注明。

  (三)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若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者,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请各位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无法联系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请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要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六)资格审查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山网(www.ts.cn)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991-2384780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 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责任编辑: 范国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