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催办通告

2021年10月12日 20:42   来源:天山网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1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我局于9月30日基本结束2021年自治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经多次催办,截至目前,仍有11家自治区出版物发行单位未按规定完成整改和年度核验工作。请以下单位(详见附件)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年度核验材料(含整改说明)提交至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处(咨询电话:0991-3637529)。

  逾期仍未提交年度核验材料的单位,视为自愿放弃许可经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将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相关要求,注销该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自治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催办名单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2021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 于洪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