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 10:22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政策解读】
11月10日,大型采棉机在尉犁县兴平镇统其克村棉田采收棉花。尉犁县作为全国优质商品棉基地,今年棉花种植面积102万亩,其中99万亩实行机采棉种植模式。 李飞 摄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魏永贵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区各地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成绩和经验,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用显著。
今年,自治区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涉及的土地确权、有序流转、交易设置等方面事项做出了规范性、制度性安排,是进一步激活“三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对广大农民和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领域经营主体来说意义重大,须认真了解有关规定、严格做到规范操作。
土地变“活”,政策早知道
11月5日,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安宁渠镇河西村第五村民小组会议室内,59岁的村民萨塔尔·吐尔逊领到了3360元的土地流转金。
“4.2亩地,流转给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亩地每年租金800元。不用种地,我也有时间养羊了,老伴也能出去打工。家里有了3份收入。”萨塔尔高兴地说。
河西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艾比不拉·卡哈说,第五村民小组共有201户,1853亩地,人均耕地面积少、小块地多、土地产出率低。经过村民同意后,按有关交易程序和规定把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了合作社。合作社通过整合地块和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土地产出效益提高了,实现了农民和合作社的双赢。
按照《方案》要求,土地经营权流转首先要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其中,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第一步。目前,我区已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广大农户获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权益有了保障,将土地流转出去后更加放心。
为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规定,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将指导各地开展流转备案审核、交易鉴证、权证颁发等工作,动态掌握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数据。2022年,各地全面使用自治区统一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每个地(州、市)至少有1—2个县(市、区)全面推开交易鉴证书、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颁发工作。相关证书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确定样式,各地自行印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经营权流转发生纠纷怎么办?《方案》规定,各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自行聘用,岗位资格由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评定,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建立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设便民高效调解仲裁体系。今年,各地(州、市)要制定县级仲裁庭、乡(镇)调解机构和村级调解小组建设计划。
有序流转,形成新机制
11月3日,特克斯县喀拉达拉镇喀拉尕什特村玉米条田内,玉米收割机来回穿梭,一排排秸秆被吞入收割机“腹”中,一棒棒玉米经过机械脱粒后,进入了收割机粮箱里,秸秆随即被粉碎,撒向田地……
喀拉尕什特村共有玉米地5790余亩,由于地势高、地块分散,每家农户承包田少则两三块,多则五六块,耕作收获费时又低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村“两委”积极动员村民流转土地经营权,将土地集中到种植大户手中。规模种植,节本增效,每亩地仅收获费用就降低六成以上。
“好事要办好,要尊重农民意愿。”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驻喀拉尕什特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赵乾说,经过效益对比、算账分析,家家户户都高高兴兴地把土地经营权流转了出去。
“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符合当地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必须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流入方必须优先雇用流出土地的农民务工,让农民成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方案》中对确保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方案》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建立激励奖励补助机制,统筹安排涉农财政资金,加快构建政府鼓励、财政支持、企业参与、社会投入、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新机制,逐步形成区、地、县三级财政联动投入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宣传动员,协助做好流转奖补信息核实和奖补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
同时,《方案》要求,加快建立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乡级服务站,组建村级信息员队伍,逐步完善区、地、县、乡、村五级交易服务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引导各类农村产权要素进入市场公开交易。2022年底前,全区所有县(市、区)建立并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均价格信息发布制度,每个地(州、市)选定1—2个县(市、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土地入股,增收添动力
沙湾市大泉乡烧坊庄子村双泉农业专业合作社已成立8年,合作社以种植棉花为主,经营模式为农民社员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并分红。
节本高效的规模化种植,让合作社年年都有好效益。该合作社理事长何洪涛说:“8年时间里,合作社社员从最初67户增加到现在的887户,土地从过去的2800多亩增加到现在的4.86万余亩。每年每户社员的分红比自己种地要多得多。”
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向之一。《方案》提出,加强以土地为中心的联合与合作。全面深化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户可依法直接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对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入股),也可出资设立农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或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公司。
《方案》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充分借鉴北疆地区土地股份合作的经验做法,在具备土地股份合作基础的县(市、区)中选取一批具备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试点,力争在建立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同时,《方案》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流转土地。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合作机制。落实国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县域内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用地指标向其倾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规定管理。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分期培训。
此外,《方案》还对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有效扶持、稳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发布制度等事项作了规定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