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 17:59 来源:天山网
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艾比布拉·卡地尔
近年来,美西方反华势力出于意识形态偏见以及攻击抹黑中国治疆政策的邪恶目的,蓄意捏造“强迫劳动”谬论,对新疆棉花和纺织服装供应链持续进行打压、制裁,严重损害新疆棉纺织产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一、所谓新疆存在“强迫劳动”是美西方凭空捏造的谎言
所谓新疆存在“强迫劳动”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是否存在“强迫劳动”,不是凭着某些国家、某些组织、某些人的主观臆想认定的,国际社会对这个问题早有明确的定义。1930年国际劳工组织大会通过的《强迫劳动公约》将“强迫劳动”定义为:“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迫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的一切劳动或服务”。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成员国、常任理事国,一直以来积极吸收和转化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通过立法、政策制定及实施,切实保障劳动者各项权利,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反对强迫劳动,反对就业歧视,深入开展整治和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预防和惩治劳动领域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新疆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劳动就业保障责任,促进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发展水平的群众实现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成为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的成功实践典范。
二、新疆始终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劳动权
新疆始终把保障劳动权作为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权的基本内容之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劳动权利,充分尊重劳动者意愿,努力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根本不存在任何“强迫劳动”。
一是新疆各族群众劳动就业均受法律保护。新疆始终遵循《国际劳工组织宪章》和相关公约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各种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都是在法治化轨道上进行的。二是新疆各族群众劳动就业是完全自由的。各民族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去什么地方、干什么工作都是自己的意愿。政府所做的工作,就是健全完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积极搭建就业信息平台,提供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三是新疆各族群众劳动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各族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等权利均依法得到保护。新疆各族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职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与有关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获取相应报酬,在选择就业地点上也完全享有自由,何来的“强迫劳动”?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全球就业议程》提出,就业是消除贫困的核心。实现体面劳动,对保障劳动者生存发展、家庭和谐幸福、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新疆实施积极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有力维护了各族群众劳动就业基本权利,显著改善了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满足了各族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随着一系列就业惠民政策措施的深入实施,“家家有门路、人人有事干、月月有收入”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老百姓的“钱袋子”越来越鼓,日子越来越红火,心情越来越舒畅,笑容越来越灿烂。我在喀什地区莎车县喀群乡参加驻村扶贫工作期间,见证了无数自愿就业、自由创业,用自己的劳动赚钱提高收入、奔向幸福生活的普通老百姓。
三、勤劳致富,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我曾于2020-2021年在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喀群乡且克霍伊拉村工作。村民艾山·阿卜杜热合曼为了提高家里收入改善生活,根据村委会提供的就业信息于2020年到石河子某家企业就业,目前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上班期间,企业不仅给他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还解决他社保等基本生活保障。刚开始到石河子时,艾山·阿卜杜热合曼不太习惯。但过一段时间后,年轻的艾山越来越适应工作环境,已经不想离开。现在,他打算在不久的将来把妻子也带到石河子,一起打工赚钱,孩子也能有机会接受更好的教育。
该村始终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村民自主创业、自愿就业实现增收并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创造有利条件。现年47岁的喀群乡且克霍伊拉村村民赫克木·克热木学习了驾驶技术,最近六七年来开大型货车从事交通运输行业,其43岁的妻子阿依孜姆·阿卜拉在喀群乡巴扎开一家小型超市,2020年成功实现了脱贫致富。
新疆大力实施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劳动权益,努力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现了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美西方反华势力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反华需要,无视新疆为保障人权所做的巨大努力。他们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肆意炒作所谓新疆“强迫劳动”问题,抹黑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工作。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妄图对新疆进行“产业灭绝”,破坏新疆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合作,削弱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刻意制造“强迫失业”,从而使热爱劳动、追求幸福生活的新疆人民永远生活在自我隔绝、封闭落后的贫困状态,最终导致“强迫贫困”。这是对新疆各族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愿望的扼杀,理应遭到一切爱好正义进步的人们的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