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就推进新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等问题答记者问

2022年03月09日 09:03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天山深读】

  3月5日,尉犁县中建材浚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工作人员在检查光伏发电设备。近年来,尉犁县依托当地光热资源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目前,该县已有3家光伏发电企业建成投产,装机总容量80兆瓦,年平均发电量1.15亿千瓦时。 汪志鹏摄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石鑫

  3月4日,自治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电视电话会议指出,新疆作为国家确定的“三基地一通道”,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责任,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推进新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相关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加快新疆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背景和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进一步为我区能源及电力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区电力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电力结构不断优化,系统效率显著提升,为脱贫攻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也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十四五”时期,在新发展格局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意义重大。一是发挥“三基地一通道”战略定位、保障全国能源供应安全的需要。中央赋予了新疆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重要使命,加快新疆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将促进新疆更大程度参与全国电力市场平衡,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二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的需要。新疆是国家规划建设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加快新疆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将为实现碳达峰目标作出新疆贡献。三是构建安全电力支撑体系、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新疆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区位优势,加快新疆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问:我区加快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涉及面广、任务重,我区将按照统筹推进,保障安全;绿色低碳,清洁高效;创新驱动,改革引领;共享发展,惠及民生原则开展工作。到“十四五”末,全区用电需求充分保障,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电源结构明显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大幅提高,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超过33%,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超过18%;电网架构更加坚强,形成“内供七环网,外送六通道”的主网架格局,“疆电外送”能力达到3200万千瓦。

  问:加快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需要从哪些方面着力?

  答: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新疆地方实际,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建设,按照7条路径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2725万千瓦、光电装机1720万千瓦、水电装机250万千瓦、抽水蓄能120万千瓦;二是加快煤电机组由主体电源向基础性和调节性电源转型,推动煤电清洁高效低碳发展;三是发挥新疆资源禀赋优势,持续推进“疆电外送”工程;四是建设统一高效网架结构,为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五是加快培育电力一体化发展模式,建设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推动储能多场景大规模应用;六是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健全加快新能源发展的电价机制;七是推动电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提升电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问:如何强化推进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

  答: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安排、协同推进,下一步要建立以下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自治区将成立推进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加快新型电力系统监测平台建设,做好系统事前预判、事中监测、事后统计,为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完善日常监测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建立政策引导机制。坚持规划引领,及时印发相关专项规划,各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五是建立兵地联动机制。坚持“兵地一盘棋”思想,推动全疆电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更好服务自治区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

  问:迈入“十四五”以来,我区为推进新能源发展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发展,2021年以来,我区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力以赴推进新能源发展,及时出台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各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方案等政策文件,科学布局推进2021—2022年度新增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储备并推进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市场化并网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全力推动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哈密抽水蓄能电站等在建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建设,推进新增抽水蓄能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布局推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奎屯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底,我区已集中建成1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哈密)和8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集聚区,初步实现了新能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2021年,“疆电外送”新能源电量350亿千瓦时,占外送总电量1224亿千瓦时的28.6%,在保障全国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和大气污染防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问:“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新能源将迎来快速发展,请问推进我区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与此同时,燃煤火电将如何更好发展?

  答:推进我区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等安排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充分发挥我区资源、区位、产业等优势,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明确推进路径,建立储备清单,努力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规模较快增长,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清洁电力供应稳步增加,以新能源产业高比例高质量跃升发展加速推进我区能源低碳转型进程,将我区的风、光、水、土地等资源优势转化为服务推进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强大实力,在全国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中作出更大贡献。

  新疆煤电机组规模超过6000万千瓦,为保障电力供应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煤电机组需要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新疆煤电基数大,在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支撑新能源消纳方面具有潜力,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为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一是加快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对照国家关于煤电机组能耗的相关标准,新建煤电机组达到最优等级标准,在运机组按照一机一策要求分批实施改造,确保“十四五”末我区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加快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按照“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原则,到2025年,全区3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公用煤电机组平均最小发电出力达到额定出力的30%。2022年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任务清单已经下发,要确保1125万千瓦公用煤电机组按期完成改造任务。三是推动燃煤自备机组转型。孤网运行的燃煤自备电厂应并尽并,引导燃煤自备电厂压减年利用小时数,推动燃煤自备电厂公平承担系统调峰、备用等电网运行责任,鼓励自备电厂按程序补齐相关手续后转为公用电厂。

  问:近日,自治区印发《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引发社会关注,请问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操作指引》明确了基础保障任务路径、煤电挖潜改造路径、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新增负荷消纳路径、自备绿电保障路径、多能互补协同路径、关联产业互补路径7条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路径。7条路径中,基础保障任务路径是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途径,是企业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取得我区布局新增的保障性并网新能源规模。其余6条路径均为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途径,在满足一定市场化并网条件后可按要求配建新能源规模。

  其中,煤电挖潜改造路径是通过在役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或将自备机组转为公用应急调峰电源等方式,增加系统调节能力,配建相应的新能源规模;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自建、合建、购买调峰和储能能力,配建相应的新能源规模;新增负荷消纳路径是以企业或增量配电网等相对独立供电区域内新增负荷作为灵活调节能力,配建相应的新能源规模;自备绿电保障路径是以硅基新材料企业为重点,鼓励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主动压减自发自用燃煤电量,支持企业按照多能互补模式建设绿电自备项目;多能互补协同路径是企业通过整合一定区域内风光水火储资源,实现多能互补,配建相应的新能源规模;关联产业互补路径是利用戈壁、沙漠、荒漠,建设与治沙、农业、畜牧业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依托治沙、农业、畜牧业项目消纳,不向大电网送电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

  需要强调的是,本次印发的《操作指引》将根据国家新出台相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修订。同时,根据我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布局推进情况,结合电网可承受情况及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效率提高、系统调峰能力提高等,对上述7种实现路径中相关条件和储能配建比例等有序调整,确保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问:7条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路径的管理程序如何?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清洁低碳能源项目核准和备案流程”精神,我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放管服”,简化项目管理程序。明确7条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路径中,仅基础保障任务路径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光伏(向大电网送电)项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风电项目由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余6条路径下的市场化并网项目,均由所在地(州、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其中:煤电挖潜改造路径、配套储能推进路径、新增负荷消纳路径、自备绿电保障路径、多能互补协同路径的项目,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单位仅从产业政策、项目技术水平和电网安全等角度组织论证,确保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保障新能源消纳,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自治区储备项目名单后,统一由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关联产业互补路径中项目由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

  问:7条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路径如何服务我区硅基新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7条路径的梳理形成,正是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立足我区在现有能耗双控形势及风、光、煤电、水电、抽水蓄能等能源资源条件和现有特色产业基础,围绕产业链延伸及新增负荷需求,统筹区域消纳和适度外送,引导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等方式提升产业用能绿电占比,服务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

  当前,我区大力推进延链、补链、强链的硅基新材料产业,就可以通过新增负荷消纳路径、自备绿电保障路径等方式,实现用能绿电替代。如:企业可通过新增负荷消纳路径,以依法依规完成前期手续开工建设的硅光伏组件项目为新增负荷、或以已落实消纳的绿氢项目等为新增负荷,按照新增负荷的1.5倍配置新能源建设规模,并配建一定比例、时长2小时以上的储能规模,在确保配建新能源项目原则上不向大电网送电前提下建设新能源项目;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硅基新材料企业也可通过自备绿电保障路径,主动压减企业燃煤自备机组自发自用燃煤电量,对压减燃煤自备电量成效明显的,按照多能互补模式配建绿电自备项目,最大程度满足企业绿电用能需求。

  此外,投资企业可自主选择7条路径中的1条作为本企业开展新能源项目建设的方式,也可按企业实际情况将7条路径中的几条组合,作为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的方式,充分满足自身在我区新能源领域自主发展、自我发展的需求,助力我区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壮大。

[责任编辑: 宁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