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零时起 乌鲁木齐市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政执法主体调整

2022年03月27日 10:13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抖音号

自2022年4月1日

零时起

乌鲁木齐市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

行政执法主体将予以调整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对

乌鲁木齐市

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

实施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

不再负责

此项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姜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