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给农民承包地发“身份证”

今年14个县(市、区)整县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2015年04月26日 12:06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董少华报道)从4月25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区将在每个地州选择1个县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给农民承包地“上户口”发“身份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自2011年以来,我区有9个县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市,先是一个村一个组搞试点,2013年整乡整镇试点。去年将博乐市、阿克苏市列入整县推进试点。

    截至目前,我区已完成35万亩确权登记任务。从试点效果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在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权物权保护、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活力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我区已确定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鄯善县、巴里坤县、呼图壁县、特克斯县、沙湾县、吉木乃县、精河县、和硕县、沙雅县、阿图什市、莎车县、和田县14个县(市、区)为整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市。

    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白志杰出席会议并讲话。白志杰强调,今年是我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县推进试点范围的关键一年,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认真按照自治区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严禁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不允许和农民争利,要守住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这个底线,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据介绍,今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都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技术、软件、档案资料、业务培训和证书印制等,各地州、试点县财政也将落实试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而不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