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016年08月13日 14:33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近日印发《通知》,在全疆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着力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通知》指出,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新形势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创新,是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加快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有力举措,是提高全民法律意识、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形成法治社会氛围的重要途径。

  《通知》要求,全区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条块结合、加强联动,融合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运用各种方式加强日常学法,加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司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通知》还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