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办理上军校事宜 男子诈骗10万元获刑

2017年08月29日 10:19   来源:昌吉日报

  天山网讯(记者马晓芳报道)谎称自己是退役缉毒武警,能为他人办理上军校事宜,孙某某从赵某处骗取10万元,谎言败露后被捕。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4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被告人孙某某向被害人赵某退赔10万元。

  2013年下半年,赵某的外甥在吉林当兵,赵某希望外甥在服兵役期间能上军校。2013年11月,孙某某通过朋友顾某某认识了赵某,他谎称自己曾经是云南缉毒武警,有朋友认识刘少奇儿子刘源,能够办理上军校的事情。当听说孙某某能办理上军校事宜后,赵某希望孙某某能帮忙办理。孙某某告诉赵某,他可以托人办理,但需要10万元活动经费。赵某对孙某某的话深信不疑,于当月通过银行分2次将10万元转账给孙某某。

  之后,赵某一直联系孙某某询问办理情况,孙某某以各种理由推拖。2014年1月,孙某某又向赵某借钱,赵某通过银行转账5万元给孙某某。活动经费也给了,钱也借了,可是外甥上军校的事一直没有着落,赵某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2017年4月7日,孙某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昌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9日,孙某某经昌吉市人民检察批准逮捕。2017年7月17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孙某某提起公诉。近日,昌吉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孙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是自首,可从轻处罚。昌吉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