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立环保督察长效机制

确保重点转办件“案结事了”

2017年08月31日 11:07   来源:新疆经济报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成越越报道)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8月26日凌晨,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乌鲁木齐市移交转办件504件,主要涉及大气、噪声、水污染等类型。乌鲁木齐市高度重视,采取突出重点、分片督察、现场督办、限期整改,以立查立办立改的雷霆之势,推动转办件的办理,确保重点转办件“案结事了”。同时,以此为契机建立环保督察长效机制。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转办件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转办件的调查处理、亲自督办整改落实、亲自审阅办理结果。要按照“六个是否到位”和“五个办结标准”的要求,主动与中央环保督察组“对表”“对标”“对账”,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转办件,第一时间现场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并及时报送查处、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情况。所有转办问题的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目前这些转办件已分多批次第一时间派发至各个区(县)及相关责任单位,接到转办件后,各区(县)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快速有效处理,整改落实结果也在陆续上报。”乌鲁木齐市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接办组副组长何殊鹏说。

    转办件办理过程中,乌市秉承“四个绝不放过”原则严查严改,即:查不清楚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绝不放过。同时,乌市还认真巩固此类经验做法,建立环保督察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乌鲁木齐的生态和居住环境,让群众满意。

    目前,乌市已出台《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厅级领导干部推动督办重点片区环保信访举报件工作方案》,由市主要领导带队分9组覆盖7区1县以及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取突出重点、分片督察、现场督办、限期整改、立查立改、推动办理的方法,确保实现转办件“案结事了”。

    同时,乌市还将各区(县)配合做好环保督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不论是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转办件还是今后接到的环保投诉,坚持做到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