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0日 16:46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9月20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军人退出现役时将获得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并可按规定将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据介绍,退役军人社保转移接续申请对象应为下达退役命令并已离队的退役军人,申请人退役后在户籍所在地(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参保,办理转移前,需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增参保业务,即可申请办理退役军人社保转入手续。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退役军人,请速携带《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到退役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以保障合法权益。咨询电话:0991-368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