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割房产 爷孙对簿公堂

2017年09月22日 15:47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李晓晓 通讯员赵祺报道)李明是乌鲁木齐市某中学学生,其父多年前去世,留下房产一套,该房产由爷爷李胜、奶奶张荣与其共同继承,李胜、张荣在该房居住。今年初,老两口将李明及其母亲孙月叫到家中商量房产分割的事宜,李明及孙月听后并无异议,但也没明确表示愿意出钱还是愿意要房子。

  无奈之下,今年 6月,老两口来到乌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将李明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李胜和张荣占遗产份额的三分之二,因此提出的分割遗产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经过法院评估,该房价值34万元,李胜和张荣年事已高,上楼困难,故法院判决该房产归李明所有,李明向李胜和张荣给付房屋份额折价款合计22万余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贺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