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枝断裂砸坏车 谁来担责?

2017年11月17日 12:46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王晨 通讯员刘悦报道)

  案情

  2015年7月26日,昌吉市民韩某像往常一样,将自己的私家车停在小区院内停车场里。没想到半夜天气突变,大风骤起,种植在停车场里的树木枝干断裂砸在韩某的车上,造成该车损坏。随后,韩某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花费1万余元。

  韩某认为涉案树木归小区物业公司和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管理,应由两家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韩某多次与物业公司和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沟通协商,均未果,遂于今年4月将两家单位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

  拉理

  小区内种植的树木应该由谁管理?断裂树木砸坏业主车辆该找谁赔偿?

  韩某所在的小区居民叶某表示,物业公司和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都应对小区内的树木进行维护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才导致韩某车辆被砸坏,所以,赔偿责任应由物业公司和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共同承担。

  昌吉市民王某则认为,韩某的损失为不可抗力所致,这损失只能由韩某自己承担。

  说法

  在庭审中,物业公司和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均称韩某的车辆受损是由大风所致,和自己无关,但都没有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实韩某的车辆受损系大风所致,所以昌吉市人民法院对物业公司和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辩解不予采纳。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的,林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该案中,物业公司作为断裂大树的管理人,未提交证据证实自己没有过错,理应对韩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既非小区林木的所有人,亦非小区林木管理者,故韩某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法院依法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韩某1万余元,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

  昌吉市人民法院法官张睿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树木砸坏了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应当由树木的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被大树砸坏的财物停放位置合理,业主按照规定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应承担一定责任。若大树因枯死、病死等,物业管理不善导致大树倾倒的,物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