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建立平价又放心的托幼机构

2018年01月25日 23:28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刘杰报道)3岁以上去幼儿园,3岁以下孩子去哪?父母不在身边,高额的保姆费……这些问题“造就”了很多全职妈妈。

  1月24日,自治区政协委员邓红建议,政府将托幼园(所)建设纳入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建设平价又放心的托幼机构。

  邓红说,我国实行“全面两孩”政策,有效缓解了人口老龄化,改善了未来劳动力供给不足及人口红利严重下降等问题。但是,现代职业制度使得许多家庭在育儿和工作中处于两难境地,对于4个月至3岁之间婴幼儿的公办托儿所、托儿中心基本消失。公共托幼服务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

  目前,虽然有少量私立托幼机构招收3岁以下幼儿,但大多以智力开发、早期教育为目的,并不是为缓解家长就业压力而提供的托幼服务。

  邓红建议,政府将托幼园(所)建设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之中,加大财政对早期教育的支持力度,明确0至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及行业标准,加强引导和监管。综合考虑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等因素,对托幼机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与合理布局,进行资源合理分配和布置。在现有公办幼儿园中多开设托幼试点,合理调配资源,率先发展公办幼儿园的托幼服务,努力在原有幼儿园的基础上向前延伸,发展0至3岁托幼服务。

  邓红说,希望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及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托幼公共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托幼事业,投入到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儿所、幼儿中心等机构的开办,解决年轻家庭的实际需要。在大力发展托幼机构的同时,加大对托育教师的培训,鼓励高校开设早期教育相关专业,加强0至3岁婴幼儿托育人才的培养,培养出毕业就能上岗的专业早教人才,为早期教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使其真正成为育婴、育儿的专家。

  “可以发挥社区优势,建立社区(村)托幼中心,把孩子送至社区早期教育中心的,可以获得国家一部分补助,入托费一部分由个人出,一部分由国家承担,鼓励家门口就近入托。”邓红建议,引进实施社区“保姆证照”制度,由明确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上岗的保姆应当具备高中(职)以上学校幼儿保育、家政、护理相关学科的毕业学历,并取得保姆人员上岗证。从业者需要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确立其在社会上的专业身份和地位。制定保姆托育管理与托育费用补助实施计划,送有保姆证的保姆看护孩子,政府给予一定补助,体现婴幼托育的政府公益性。

[责任编辑:崔导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