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住建工作聚焦“住有所居”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

2018年01月30日 10:36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马伊宁报道)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8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将突出4类重点对象精准扶贫,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今年,我区住建工作聚焦“住有所居”,突出4类重点对象精准扶贫,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2018年计划建设农村安居工程30万户,其中农村4类重点对象21万户。减轻建房农户负担,通过优先实施就地新建或改扩建、实行差别化补助和投工投劳、社会扶持等措施,避免增加建房负担,确保农村建房贫困群众“不掏钱、少掏钱”入住新居。

  同时,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2018年我区计划改造47.1万套,占全国计划的8%,较2017年增加了65.7%。继续做好公租房工作,全区计划开工建设公租房3万套,分配入住公租房(含往年结转)4.77万套。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降低准入门槛,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

  另外,大力培育新疆住房租赁市场,今年选取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哈密、昌吉、库尔勒等城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支持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发展,稳步推进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租购同权(户籍、教育、医疗等权利)试点。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的调控思路,把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相结合,吸引农业转移人口、高校毕业生、流动人口进城落户,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以非住宅库存为重点,支持商业办公用房转型为旅游、养老、文化等专项地产,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当调整优化套型结构,全力化解房地产市场库存。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