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系统4集体、1人获评全国先进

2018年02月09日 22:20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马少宾报道)2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自治区有4个集体、1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这份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表彰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全国118个单位“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45名个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自治区环保系统4个集体、1名个人榜上有名。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奎屯市环境监测站和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等获得“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分析中心副主任达莉芳获“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环保系统各族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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