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听取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疆团准备工作情况

2018年02月15日 10:49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志芸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于3月5日在北京举行。2月14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疆团准备工作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会议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后召开的首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意义重大。我们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会务工作有序进行。

  会议强调,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层层落实责任,保证会务工作有序进行。要积极主动作为,增强服务配合意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要改进方式方法,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要严肃会风会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新疆代表团的良好形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军、王永明、董新光、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 · 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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