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回头看”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阿勒泰

2018年02月16日 11:17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杜鹏飞报道)记者从阿勒泰地区环保局获悉: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涉及阿勒泰地区的5项整改问题,阿勒泰地区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工作要求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实作风抓好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了详细且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逐步推进。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额尔齐斯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年底前全面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治理任务进展缓慢”问题,阿勒泰地委、行署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额尔齐斯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排放标准的整改方案,助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今年11月底前阿勒泰地区将统筹完成额尔齐斯河流域阿勒泰、布尔津、哈巴河、福海、富蕴等五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喀纳斯景区的白哈巴、禾木、下湖口、铁热克提等四个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任务,全面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要加强协作沟通,在乌伦古湖保护等方面强化同防同治,做到步调一致,协同有效”问题,建立了领导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阿勒泰地区与兵团第十师关于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兵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福海县、北屯市及188团成立相应的生态保护兵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大事项会商协调机制。涉及阿勒泰地区和兵团第十师界限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使用等问题,由兵地双方互相沟通,严格按照国家湿地公园主体功能区定位,依法依规协商解决。

  同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另外3个问题,阿勒泰地区已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制度,专题研究后制定了整改方案,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阿勒泰。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