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补习班乱象藏隐忧

2018年02月24日 12:31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荣雪颖 许宏虹 通讯员甘卫东 周雪)不少家长望子成龙,担心孩子在学习上“落伍”,无论是学前教育,还是初、高中辅导,都爱给孩子“开小灶”。

  有人正是瞅准了家长的这一心理,打着名师辅导、一对一有效解决偏科问题、高效提分等幌子,开设课外补习班。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部分私人课外补习班不仅通过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还存在入行门槛低、师资存疑、变相收费、安全隐患等问题。

  乱象一

  入行门槛低 教师素质堪忧

  五家渠市民刘女士高中毕业后,由于学历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2017年1月初,刘女士逛街时,看到五家渠市某私人课外补习班招聘教师的信息,便试着去应聘。没想到该应聘既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也不需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刘女士竟轻易通过了。按照规定,刘女士交了1000元押金后,便成为该补习班的英语教师。

  第二天,该补习班的一位男教师辛某看见正在给学生上课的刘女士笑容甜美、长发飘逸,顿时心生好感,便多次向其表白,但均被刘女士以辛某已婚为由拒绝。

  2月初,还不死心的辛某将“迷情水”注入盒装牛奶中,悄悄放到刘女士办公桌上,并冒用学生姓名写了一张赠送牛奶的字条。

  一个小时后,辛某给刘女士打电话假装请教问题,得知刘女士在某便利店感到头晕,身体不适,便立即驱车前往,并将已昏迷的刘女士带回家中,欲发生性关系。没想到在实施过程中,刘女士醒来反抗并哀求辛某放过自己,辛某遂放弃了犯罪。刘女士出门后,立即向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垦区公安局报警。

  2018年1月8日,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辛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刘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无资质私人课外补习班的安全问题让人担忧。

  乱象二

  管理不规范 受损失家长维权难

  “预付费报名有优惠,前30名打5折,还赠送辅导资料。”2017年12月10日,乌鲁木齐市民王女士拿到某课外补习班的宣传单,心想:这么优惠,儿子明年中考,赶紧抢个名额,报个班。

  王女士拨打了宣传单上的电话,当被告知还有最后一个名额时,她立即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功能预付了1800元。

  2018年1月底,约定上课时间已过,该课外补习班却迟迟不开课,王女士心急如焚,多次打电话催问,补习班负责人只说:“等电话通知上课时间,不要着急。”“已经过了约定的开课时间,退钱吧,不在你家补课了。”王女士提出退费申请。可补习班负责人拒绝称:“其他孩子也在等呢,你因为个人原因不在这补课,钱不能退。”

  接连多次,退费申请均被拒绝,为了不耽误儿子寒假补习,王女士只好又报了其他的补习班。“当时着急也没有索要缴费票据,现在该怎么办啊!”王女士很无奈。

  和王女士一样郁闷的还有蔡先生。“女儿只上了一天课就受伤了,补习班还推脱责任,一点赔偿也不给。”蔡先生边说边翻起女儿笑笑的嘴唇给记者看。

  今年1月底,笑笑一放假蔡先生就给她报了课外补习班。第一天上完课,放学下楼时,两个孩子打闹,不慎将笑笑推倒,磕掉了门牙。“我接到电话,赶到补习班,看到女儿满嘴是血,立即带女儿去了医院。”蔡先生告诉记者,经医生拍牙片诊断,笑笑由于牙齿缺损太大,必须进行牙冠修复。

  “前期治疗费由打闹的两个孩子的家长分摊了,可是以后还要做检查、再治疗,都得花钱。补习班的老师看到孩子打闹,没有及时制止,这件事补习班也有责任。”蔡先生说,他去找课外补习班索要4000元治疗费,但补习班负责人表示“孩子是在教室外受伤的,与补习班没关系”,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该事件还在协商中。

  ■记者体验

  招聘有弹性 设施简陋存隐患

  记者在某网站打开某课外补习班的招聘信息,在任职资格一栏显示:“符合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学校、具备教育心理学知识,有教师资格证书以及较强的授课能力即可。”记者遂电话联系到该课外补习班,欲应聘数学教师一职。

  当记者告知补习班负责人,自己并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且无教师资格证书,但是有丰富的培训机构工作经验时,该负责人表示:“如果经验丰富,没有教师资格证也行,先到课外补习班试讲,通过后第二天即可上岗。”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私人课外补习班,发现各补习班授课老师的年龄、资历千差万别,既有在校教师,也有在校大学生,有的低年级课外补习班甚至还有高中生代课,并且有的补习班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在乌市沙依巴克区某小区住宅楼内的课外补习班,记者透过门缝看到其客厅摆设了三张方桌,上面堆放着作业本及书籍,学生在一旁写作业,地上还有未熄灭的烟头,而四周并没有消防报警器及逃生工具,一旦发生火灾,后果难以想象。

  “现在很多课外补习班都设在住宅楼内,当初选择时,我们的确忽略了补习班的安全设施问题。”一位在门外等候的家长告诉记者。

  另一位家长也表示没注意过补习班是否有安全隐患,“上班没时间教孩子,只能把孩子放在课外补习班,总比待在家里玩强。”

  ■各方建议

  应聘者与消费者都要谨慎

  针对刘女士的情况,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受理室主任齐书玄建议,应聘者在求职过程中首先要看招聘单位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然后要签劳动合同,并要看清劳动合同中的一些必备内容。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家长在选择培训班时,最好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注意是否有相关证件,证件上地址、培训内容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开具的发票或收据上的印章是否与培训机构名称相符。”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处长翁健说,家长要多了解、比较不同的课外补习班,在签相关承诺书时,要看清退款条款是否合理,退款时间及退款程序是否清楚明示。同时,培训机构发的招生简章、报名表、收款票据等资料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证据使用。此外,还要关注课外补习班是否有消防灭火器材等安全设施。

  “孩子在课外补习班内受伤,作为课外补习班,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相关负责人不赔偿,家长想要起诉时,可先鉴定伤情,根据受伤情况索要赔偿。”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星海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其中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