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培训备战高考 成绩不理想 学生状告培训机构违约

2018年03月03日 15:16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任优 通讯员袁俪荣报道)为了让孩子在高考时取得好成绩,丽丽(化名)的父亲给她在一家培训机构报了专业辅导课,谁知高考时她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丽丽父亲认为号称“专业且师资力量雄厚”的培训机构很不专业,孩子的成绩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2016年7月,丽丽的父亲通过网站搜索,找到了乌鲁木齐市某培训机构开设的美术高考培训班。

  “我们学校是寄宿式,对孩子的专业课和文化课都会有系统的培训。”听完该机构负责人的介绍后,丽丽的父亲随即带丽丽来到该培训机构。

  父女俩看后都表示满意,当日便按要求支付了学费、加课费、住宿费等各类费用2.8万余元。

  同月18日,丽丽正式上课。在丽丽上课期间,学校多次因停水停电导致停课。其中,还因校方师资力量薄弱,致使文化课一再推迟授课。

  很快,高考时间到了,丽丽考取了新疆某大学。丽丽的父亲对这个结果很失望,“如果培训到位,丽丽一定能考上她的理想大学。”

  在他看来,丽丽之所以与理想院校失之交臂,培训班的培训不专业有很大的责任。他要求该培训机构退还缴纳的各类费用2.8万余元。

  “我们按承诺履行了培训义务,孩子也考上了大学。”培训机构负责人称,愿意给付丽丽300元祝贺金,返还1800元押金。

  2017年7月14日,丽丽一纸诉状将该培训机构起诉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诉求其退还自己缴纳的全部费用,共计2.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对于丽丽提出的该培训机构存在未按约定提供文化课、师资力量不足等违约行为,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金及损失计算方式,故丽丽要求返还所有费用无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对于丽丽实际交付的2.8万余元学费及杂费,双方没有异议,法院予以认可。其中,双方对应返还的1800元押金及400元校服费,均无异议。在上学期间,丽丽交付的800余元资料费,培训机构却未提供相应的资料,此款项应当返还。

  今年1月17日,新市区法院作出判决,某培训机构返还丽丽押金、校服费、资料费等共计3000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书后丽丽不服,目前已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