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疆全国政协委员审议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

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8年03月09日 10:21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袁蕾报道)3月8日下午,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住疆全国政协委员在各界别小组审议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

  努尔兰 · 阿不都满金委员说,对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完全赞同。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体现了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广泛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凝聚了各方面共识,丰富完善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行为准则和基本依据,完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体会最深的有三点:第一,新修订政协章程充分体现了党的全面领导,在总纲、工作总则和组织总则中都增加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等表述,这既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协章程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反映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意愿。第二,这次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调整完善了许多内容,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制度依据,增强了各级政协履职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更具针对性、指导性。第三,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同新修订的党章、宪法有机衔接,在一些重大提法上保持了一致,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且需要通过章程加以规范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既保持了章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体现了实践发展和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协章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潘晓燕委员说,修改政协章程是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为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人民政协工作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在新时代更好地保证人民政协依宪依章程履行好职能、发挥好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完全赞同。

  巴合达吾列提委员说,此次修改政协章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政协性质定位、根本任务、工作原则、履职要求等,有利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广泛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