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协议让纳税人缴税“一次办妥”

2018年03月20日 11:09   来源:新疆经济报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陈冠锦报道)3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了解到,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目前已全面完成优化委托扣款协议签订流程,升级改造金税三期与12366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等工作,这将有效避免“三方协议”中,国税、地税委托扣款协议不通用,纳税人在国税、地税、银行间“多头跑”的困扰,让纳税人“最多跑一趟、一次办妥”成为现实。

  据了解,2018年以来,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主动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签约银行成立联合推行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将原来纳税人需要在国税、地税分别签署的“三方协议”升级为“四方协议”,即:纳税人通过国地税的协议号,办理一套银行手续,可同时签订国税、地税委托扣款协议。纳税人只要登录自治区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即可办理“四方协议”。通过“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的方式,纳税人登录互联网办税软件录入银行账户信息,通过互联网完成数据传递,国地税双方即可共通共享为纳税人办理签约业务,实现纳税人只需到国税局或地税局任意一方,即可完成办理国地税委托扣款协议业务。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