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示拟命名第二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2018年03月23日 10:41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自治区第二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表彰活动于2017年12月底启动,经逐级申报、材料审核、组织评选等程序,拟命名新和县依其艾日克镇托特塔什村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11家单位为第二批“自治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吾吉等11名同志为第二批“自治区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3月23日—3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教处反映,电话:0991-2391655、0991-2398012。

  拟命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1、新和县依其艾日克镇托特塔什村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2、奎屯市义工协会

  3、喀什地区叶城志愿者协会

  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希望志愿服务队

  5、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6、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沙漠运输公司

  7、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太阳花爱心联盟

  8、吐鲁番公路管理局鄯善东收费站

  9、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

  1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姜炜班”

  11、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西宁路街道第十四社区居委会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岗位学雷锋标兵

  1、吾吉,女,蒙古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城镇小学总务主任

  2、寇荣棠,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3、木合塔尔 · 那司尔,维吾尔族,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卫生院院长

  4、陈霜,女,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教科局教研室高级教师

  5、艾尼瓦尔 · 芒素,维吾尔族,和田电力公司职工

  6、董少华,新疆日报社记者

  7、巴哈义古丽 · 尼合买提,女,塔塔尔族,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满城路社区干部

  8、汤辉,宝武集团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分厂设备维护作业区维护工

  9、买买提努尔 · 克德库力,柯尔克孜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无声世界民族手工艺品有限公司负责人

  10、吴洪领,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塔城支队巴克图中队执勤中队长助理

  11、沙吾列 · 巴坦,女,哈萨克族,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中学副校长

[责任编辑:崔导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