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那些事

2018年04月12日 16:49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王晨 通讯员李明剑报道)或者一念之差、或者精心策划,无论动机和方式有何不同,盗窃类案件多发,严重侵害了群众的财产安全。

  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几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以案释法,提醒大家提高警惕、防范被盗。

  燃气检查员入室盗窃

  马某是乌鲁木齐市某燃气公司员工,日常工作之一就是对责任区居民家里的燃气管道进行检查维护。

  1月26日中午,马某来到乌市天山区大湾南路某家属院例行检查。敲开美某家门后,马某作了自我介绍,并进入房内进行检查。

  “你跟对门邻居熟吗?白天有人在家吗?”马某检查完后跟美某寒暄。

  美某立刻表示:“邻居家有人,我帮你敲门。”

  随后,美某敲开了邻居家的门,并进入邻居家聊了几句。这期间,马某看到美某家沙发上有3部手机,便装进口袋迅速离开。

  待美某转身找马某时,才发现家里敞着门,马某早已没了人影。

  美某报了案。后经鉴定,美某被盗的3部手机价值1.6万余元。

  日前,马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乌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遇到上门检查、维护的水电气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对其身份进行核实,验证完其身份后,也不应放松警惕,要注意看管好自家财物;此外,相关公司也应加强对雇佣员工的各方面素质审核,不定期对其开展法治教育,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老客户“顺手牵羊”

  邢某在乌市天山区红旗路附近某公司上班,和在附近电脑城内开店的赵某相识,并多次去店里修电脑,是赵某的老客户。

  1月31日,邢某到赵某店里买电脑配件,因为是熟人,赵某从隔壁办公室抽屉里拿出一个内存条送给了邢某。

  邢某瞥见抽屉里还有十余个内存条后,心里就惦记上了。他和赵某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这时有顾客上门,赵某招呼顾客,邢某趁赵某不备,悄悄拉开抽屉,抓了8个内存条塞进口袋。

  这时,邢某又看到桌上有两个赵某给顾客展示用的硬盘,也顺手装进了口袋,之后离开。

  发现店里存货少了之后,赵某报了案。

  随后,警方在邢某家中发现了被盗赃物。目前,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作为经营者,不能因为客户“脸熟”而放松警惕,应看管好店内物品,有必要时可安装监控设备,如有被盗事件发生,可及时查看并留存证据。

  “捡”走无人看管的电动车

  汪某和郑某是朋友,听说老同学家的房子要拆迁了,两人相约去其家里看看。

  1月15日,两人走到乌市天山区翠泉路附近,发现老同学家附近的住户都征迁搬离了,空荡荡没有人影,老同学家也大门紧锁。

  两人决定在附近转转,看到有些人家院内无人,便自行进入参观。

  “人都搬走了,看看能不能捡到什么好东西!”两人商量着,看到一家没人的院子里,停着一辆两轮电动车。

  “拿回去,没事可以骑。”两人合力将电动车推到汪某家楼下,用塑料布盖好。

  当天,该电动车的主人就发现车丢了,迅速向警方报案。

  警方很快将汪某和郑某锁定为嫌疑人,并在汪某家楼下查获了赃物。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两千余元。

  案发后,汪某和郑某将电动车归还给了被害人。目前,乌市天山区检察院对其作出有罪不捕决定。

  检察官提示:虽然被害人家院中无人,不代表涉案电动车脱离了车主的管控,在他人院内拿东西,不是“捡”而是盗窃。另外,建议面临拆迁的房主,看管好自家的财物,在屋里存放贵重物品时要记得锁门,以免被盗。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