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门里“躲猫猫” 法官门外“苦守候”

2018年04月20日 15:30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李晓晓 通讯员郑洁报道)“我儿媳妇不见了,她把我儿子留下的遗产拿走了。”去年11月底,80多岁的马大明气冲冲地来到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告状。历时5个月的寻找,今年4月10日,马大明的儿媳妇马玲终于被法官“堵”到了。

  一年前,马大明的儿子因癌症不幸去世,遗产分给了妻子马玲、女儿婷婷和父亲马大明。可在分割遗产时,马大明一分钱也没有得到,他便将儿媳妇和孙女一同告到了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

  承办法官王勇接到该案后,因找不到被告,造成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

  马玲和婷婷都有固定住所,但“躲猫猫”的本领“了得”,法院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多种方式都无法与她们取得联系。

  经过多方打听,王勇找到了婷婷的丈夫,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交给了他,但婷婷仍未按时到庭。

  “我就不信她一直不回家。” 考虑到晚上家中有人的几率较大,从去年12月起,王勇常常守在马玲家门口“堵人”。今年4月10日,王勇从律师口中了解到,马玲当晚可能在家。

  “我是马玲的妹妹,她不在家,我是来给她看家的。”当晚10时许,王勇敲开了马玲的家门,自称马玲妹妹的妇女隔着防盗门,让法官改日再来。

  王勇判断马玲应该在家,就在马玲家门口拨通了婷婷的电话。婷婷在电话中称自己与母亲不在库尔勒。于是,王勇又拨通了马玲的电话,但一直在通话中。

  王勇在马玲家门口“守候”了一个多小时,可对方就是不开门,他只好联系了该辖区民警。

  在民警的协助下,王勇终于进到了马玲家中。他发现一卧室门被反锁,敲门无人应答。警察要求马玲的妹妹打开卧室门,但遭到拒绝。

  “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妨碍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罚款和拘留。”王勇正告对方后,卧室门终于打开了,马玲就在屋里。

  由于马玲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在民警的见证下,王勇将开庭传票、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留置在马玲住处,并将送达过程拍照、录像存卷。 (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