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8小时破获肇事逃逸案

2018年05月11日 16:43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法制报讯(记者李进福 通讯员贺玲玲报道)4月27日22时30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在省道237线27KM+200M处加格斯台乡努拉洪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无牌无照两轮摩托车将行人撞伤后逃逸。”

  接到报警后,该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受害人头部受重伤,鼻腔、口腔大量出血,腿部骨折。民警联系120救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开始勘查现场。

  现场仅遗留了肇事摩托车的前照明灯灯壳及后视镜部分碎片,根据该情况,该大队大队长韩海刚牵头成立专案组,分头进行现场搜集、周边走访、调取监控视频,全面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民警走访事发现场附近村庄、医院、汽车修理店等,均未发现有价值线索;通过监控视频排查了近百辆途经此地的摩托车,也未发现符合特征的摩托车。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肇事逃逸案若不及时侦破,就会给肇事者留下修复车辆、毁坏证据的时间,案件更难侦破。

  韩海刚迅速调整思路,将主要警力用于排查偏僻小道,同时要求附近警务站民警对符合特征的摩托车及驾驶人逐一排查。

  期间,一名目击证人的一句话引起民警注意:“摩托车碰伤人后,司机迅速爬起来,骑上摩托车就跑了,非常利索,看上去身材瘦高。”

  据此信息,民警将肇事者确定为20-35岁青年人,并加大对现场周边商店和餐厅的搜索摸排。

  经过多组民警集中破案线索,初步判断摩托车驾驶人逃离大致方向为努拉洪新村。在对该村排查时,民警发现一男子手臂有挫裂伤,受伤原因说不清楚。

  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询问,男子自称叶某,矢口否认发生过交通事故,并称自己的摩托车早已卖掉。

  经查找,民警在附近一羊圈里找到了损坏严重的摩托车。通过比对,发现该车受损部位与事故现场痕迹基本吻合。

  叶某在大量证据面前,终于承认了在努拉洪新村路段交通肇事的事实。

  至此,经过8小时的努力,该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翟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