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饮用水水源地接受环境保护专项督查

2018年06月20日 11:51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郭军鸽报道)5月20日至6月2日,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乌鲁木齐市5个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进问题整改。

  督查期间,记者跟随督查组对乌拉泊、红雁池水源保护区内的清单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各清单问题项目正在抓紧落实。

  天山区红雁片区管委会主任刘红燕介绍,该管委会主要承担乌拉泊水源地、红雁池水源地的环境整治工作。目前,根据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水源地内各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两处水源地周边的人、牲畜及污染物等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刘红燕说,今年还将对水源地内已关停设施进行依法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确保达到水源地整治要求。

  按照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统一部署,3月以来,乌鲁木齐市在以往水源地综合整治基础上再次对全市5个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出26个环境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对整治清单进行责任分解,精准施策,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整治进度将在市政府网站和党报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实施了以乌拉泊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设立标志、标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对水源保护区内农牧民实施搬迁、配套建设应急防护措施。

  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关系人民切身利益。我市将结合此次专项督查中指出的问题,持续加大力度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整改推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在2018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