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2日 11:52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刘青霞报道)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获悉,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户籍信息主项、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与新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6.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