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打造天山工匠

——解读《自治区天山工匠计划实施细则》

2018年08月02日 10:31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要求,近日,《自治区天山工匠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并从8月1日开始实施。天山工匠计划的实施目标是什么?包括哪些项目?有哪些支持政策?8月1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宋军强。

  重点实施4个子项目

  2017年6月,自治区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实施天山工匠培养计划。据宋军强介绍,广义上的天山工匠指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狭义上的天山工匠指在自治区相关评选表彰活动中获得“天山工匠”称号的人员。《细则》中所指的天山工匠是就其广义而言。

  《细则》主要围绕天山工匠计划的组织实施,明确规定了天山工匠计划的建设内容、实施范围和目标、实施条件、实施程序、支持政策、经费管理、考核评估办法等。

  据介绍,天山工匠计划包括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和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4个子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自治区重点支持发展产业领域内的企业和有相应专业设置的职业院校。

  自治区重点支持发展产业是指《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支持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特色装备、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生物药品等先进制造业和能源、化工、轨道交通、现代服务业等自治区优势、支柱产业。

  每年培训高技能人才1万人

  《细则》明确了天山工匠计划的目标:到2020年,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每年培训自治区重点支持产业领域内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1万人;依托自治区支持发展产业内的大中型企业和专业设置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职业院校,建设1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技工院校实训基地。

  据介绍,天山工匠计划的实施,为提高我区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6月,全区建成37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国家级16个,自治区级2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82个,其中国家级16个,自治区级66个。建设专业涵盖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数控加工技术、焊接加工、服装制作、农机修理、化工生产操作等,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培训网络,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骨干力量,全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4.5万人。

  “《细则》的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绩效考核,将更好发挥项目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支持和带动作用。”宋军强说。

  经费支持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据介绍,为保障天山工匠计划顺利完成目标任务,《细则》对天山工匠计划中的4个子项目都明确了相应的经费保障:

  ——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对急需、紧缺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按照高级工每人1000元、技师每人1200元、高级技师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每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给予200万元经费补助,支持项目实施单位(企业、院校)购置实训设备、开展师资培训、开发教材和课程,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支持企业和院校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开展生产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

  ——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按照技工院校办学层次和实训设备购置实际需求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支持技工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实训能力。

  《细则》明确,天山工匠计划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自治区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天山工匠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任务完成及时、成绩突出的单位可继续列入下年度予以支持;对完成不及时的单位,不再列入支持范围,并予全区通报;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将追回资金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