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吐鲁番:长效机制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

2018年08月03日 10:35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通讯员张金玲 吕良报道)为防止“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吐鲁番市制定《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持续保持取缔“地条钢”高压态势。

  按照《方案》要求,吐鲁番市建立全面排查核查机制,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地条钢”大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由吐鲁番市经信委牵头,联合安监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经常性地检查、指导各区县“地条钢”排查工作,重点聚焦铸造企业、特钢企业、独立轧钢企业、已取缔“地条钢”企业及用电异常企业。对已拆除“地条钢”设备和涉钢企业排查中发现的中(工)频炉等装备,查清数量型号、核实确切用途,进行登记造册。

  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地条钢”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地条钢”日常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加大对已取缔“地条钢”非法生产企业及相关钢铁、铸造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统一高效的预防评估和预警响应机制。

  采取分片包干、分区管片的方式,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督导责任。各包干责任部门严格落实排查、督查、指导、政策宣贯等责任,防止钢铁企业产销“地条钢”和异地“地条钢”企业转移到吐鲁番生产销售。同时,吐鲁番市各区县建立分片包干制度,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了打击取缔“地条钢”、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举报奖励机制,开通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吐鲁番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交流、沟通、协调平台作用,成员单位在工作中获取的“地条钢”信息及时查处,并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核实查处;建立乡镇、区县、市三级“地条钢”信息报送制度,每月逐级上报相关信息。

  吐鲁番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企业和有关人员失信名单,并上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对其今后在吐鲁番市及自治区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限制。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