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地社保将逐步实现“五个互认”

2018年08月04日 11:2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社厅与兵团人社局签订《兵地社会保险融合发展业务经办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备忘录》,兵地社保将逐步实现“五个互认”,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社保公共服务资源使用效率。

  据悉,“五个互认”即缴费年限互认,定点医药机构互认,管理检查结果信息互认,门诊大病、特殊慢性病互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互认。

  据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总会计师王巍介绍,以前在社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上,兵地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让兵地间流动的参保人员多跑腿;而特殊慢性病等在一方认定后,如流动到另一方就业参保,还需要再次认定。

  “现在我们简化了手续,按照《备忘录》,只要一方认定,另一方也视为认定,大大方便了兵地参保人员的流动。”王巍说。

  定点医药机构也是《备忘录》的受益者。医药机构如果被一方认定为定点医药机构,则意味着也有资格成为另一方的定点医药机构。如果同为兵地两家的定点医药机构,兵地则整合力量,统一监管。

  此外,兵地还将加快推进社保共享协同的信息化平台建设,用以支持信息互通互查和全民参保计划、“多证合一”社保登记等应用,不断扩大兵地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覆盖面,共享社会保障卡读卡终端,实现兵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办”。

  据悉,近年来,兵地人社部门持续加强沟通交流,创新协作方式,积极推动社会保险领域的融合发展。目前,自治区人社厅、兵团人社局、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制定了统一的医疗服务协议,建立了兵地医疗保险监督联动常态化机制,坚持公共服务协同联动,医疗服务一个标准、监督管理一个流程、违规处罚一把尺子,使同一地区的参保人员享有同等的医疗服务。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