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报、话团结、跟党走”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2018年08月24日 15:56   来源:新疆日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巩固提升“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的成果,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和载体,由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新疆日报社、新疆经济报社承办开展“学党报、话团结、跟党走”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党报、话团结、跟党走”主题,以生动笔触抒写各族干部与基层群众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以真情实感抒发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拥护信赖、对习近平总书记的绝对忠诚爱戴;以鲜活故事展现各族干部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不断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凝聚起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强大力量的生动案例和良好风貌。

  二、征文对象

  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既可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多人联名参加,联名参加的须注明执笔人,同时鼓励以单位名义参加。

  三、征文要求

  1.政治立场正确。文章内容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观点正确,符合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工作要求。

  2.重点内容突出。每篇文章聚焦一个重点内容,文风朴实、文字精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文章体裁不限。理论文章、杂文、通讯、散文、诗歌等均可。涉及人物和事件必须真实,杜绝虚构。通讯、理论研究文章一般3000字左右,杂文、散文一般1500字左右,诗歌不限字数。

  4.其他要求。来稿必须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原创作品,严禁复制抄袭,文责自负。以单位名义参加的,须由党委(党组)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作品使用

  征文优秀作品将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各语种文版和新疆天山网、亚欧网、亚心网、“新疆民族团结一家亲”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刊发。

  五、奖励方式

  征文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选优秀征文,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5名,奖金500元;优秀组织奖3名;获奖个人和单位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稿方式

  征文时间自8月1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请作者将文稿发送至指定征文邮箱,征文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真实信息。电子邮件主题或邮寄信封上均需注明“学党报、话团结、跟党走征文”字样。

  投稿邮箱:1040083982@qq.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1楼新疆经济报社社会文化“西域周末”,邮编:830002

  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日报社

  新疆经济报社2018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