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2018年09月06日 10:09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志芸报道)9月5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受自治区党委委托,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教育工委书记李鹏新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罗东川辞去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杨鑫代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议程。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要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坚决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会议指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自治区党委聚焦总目标、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始终把总目标作为总纲、核心任务,紧紧围绕总目标来谋划、展开、推进人大工作,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应有贡献。

  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穆铁礼甫 · 哈斯木、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 · 再尼勒、索跃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芒力克 · 斯依提、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 · 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