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自治区科技厅推进科技诚信体系建设:筑牢科研诚信基石

2018年09月18日 09:47   来源:新疆经济报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王玉召报道)“近些年,国家不断出台针对科技诚信、信用管理的相关政策,自治区科技厅也对科研信用管理出台了针对性管理办法,建立了约束和督促并重的科研诚信制度框架。近三年,自治区科技厅未发现因科研信用出问题而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9月14日,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项目部部长赵兴表示。

  自治区科技厅对科技诚信建设、科研信用管理工作非常重视。早在2011年之前就制定了针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办法,比如对学术不端、科研不端等行为都可以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探索建立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制度,也是科研诚信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健全的科研诚信制度是形成良好科研环境的根本保障。为此,2011年,自治区科技厅又制定了针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信用管理相配套的办法,协调统筹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科研诚信与信用体系建设,使项目管理和信用管理分开界定,为开展联合惩戒提供了制度依据。

  2017年,根据科研体系建设要求,我区针对上述管理办法进行大幅修改,并印发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信用管理办法(暂行)》,对科研诚信建设的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惩戒等作出规定,成为我区科研诚信工作的重要指导。

  在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中,自治区科技厅把科研信用管理融入信息化建设当中,建立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工作。

  “如果科研项目在立项、过程管理、验收任何一个环节中出现科研信用问题,可以单独在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标注,再根据信用管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罚。一旦数据共享,所有的共享主体都可以在平台上查阅到。”赵兴说,“专家评审在科研项目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公共服务平台对专家也有相应约束。如果专家出现科研诚信问题,可以在平台中的专家库系统加入‘黑名单’,并标注其不诚信的做法。”

  长期以来,科研人员为项目申报的“人情评审”所困扰。对此,我区还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或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暂行)》,提高项目评审的质量效率和公平公正性。

  赵兴透露,在科研立项中,强化专家库专家背景核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以加强专家诚信自律和外部监督,避免评审专家出现诚信问题。目前纳入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专家数据库的正式专家已有2152人,未出现一例标注不良信息或加入“黑名单”的专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赵兴表示,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探索科研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氛围。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