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指导意见》 促进金融支持全域旅游发展

2018年09月20日 18:00   来源:天山网原创

  天山网讯(记者王晶晶报道)近日,新疆出台了对从事全域旅游产业链的小微企业及发展旅游业务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在内的7项支持新疆全域旅游发展的金融措施。

  除了对从事旅游行业的单位和集体进行扶持外,针对消费者,提出了对持有银行卡的用户在特约商户消费、景点门票购买、道路收费、酒店预定入住、农牧家乐收付、旅游特色项目游玩等,给予一定折扣优惠的措施。

  据了解,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牵头多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新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货币政策指引和传导、完善全域旅游信贷管理机制、创新开发全域旅游信贷产品和模式、拓宽全域旅游多元化融资渠道、完善全域旅游风险保障体系、提升全域旅游金融服务的普惠性、营造良好的旅游金融生态环境七个方面提出金融支持新疆全域旅游发展的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将低成本金融资源向全域旅游产业链内中小微企业、扶贫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家乐等各类经营主体倾斜;根据旅游业发展特点,依据不同承贷主体及其与旅游产业链的关系,制定和细化符合旅游业经营规律的授信指引和标准。

  此外,要创新开发全域旅游信贷产品和模式,积极开展景区经营权质押、门票收入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通过重点项目支持旅游龙头企业补断链、断点等短板,将分别支持“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珍珠式金融零售业务与旅游龙头企业全产业链集中批发金融服务有机结合;对小微企业及发展旅游业务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对旅游相关配套经营的农牧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鼓励以“经营公司+景点+农户”“红色旅游+扶贫户”“乡村旅游+扶贫户”等产业带动模式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

  在拓宽全域旅游多元化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银行、证券、保险的金融合力作用,结合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同推进的旅游金融支持体系。还将完善全域旅游风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建立和完善全方位旅游保障体系。此外,为营造良好的旅游金融生态环境,鼓励通过刷卡留痕消费构建“有信可查、守信激励、失信必究、市场规范”旅游信用体系。

[责任编辑:何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