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证便民!乌鲁木齐市188项证明材料不用提供或盖章了

2018年10月16日 11:51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微信

  变更姓名的“名”将不用在公开发行报刊上登报声明了,孩子出生申报落户时,也不再需要公安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了……乌鲁木齐开展市级部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公布了188项取消或由主管部门自行核实的证明材料清单。

  10月1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全力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各市级部门近日陆续公示了取消或由主管部门自行核实的证明材料清单。

  此次专项行动的清理出188项不再由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涉及100项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范围涵盖公安、工商、房产、文化、卫生、质监、林业、安监、国土、社区等近40个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的出具机构。

  在此次清理的清单中,涉及公安部门的服务事项较多。如,办理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事项时,不用提供重点车辆备案证明,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转入换证及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事项,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证时,也不用提供居住证。

  变更姓名的“名”不用在公开发行报刊登报声明,变更曾用名时也不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证明。办理出生申报落户时,不再需要公安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也不用司法鉴定部门出具司法鉴定。

  此外还有,保障户办理户口迁移时,不再由社区出具用于证明家庭实际人口数的居住证明。办理大病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所在单位不用出具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原件,医疗机构也不用出具医院诊断书。

  “我这几天要给刚出生的孩子落户口,公安部门落实减证便民措施,简化了流程,压缩了时间,我们办理业务就大大方便快捷了。”市民罗艺说。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坚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的各类“奇葩”证明入手,扎实抓好各类审批证明事项的清理。今年,乌鲁木齐将以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支点,全面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政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变办事对象跑腿为政府部门内部流转、信息数据共享互通的数据跑腿,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