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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起农民腰包

2018年10月24日 11:18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通讯员郑丽媛报道)2016年3月,自治区确定昌吉回族自治州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两年来,昌吉州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村集体的家底被真正厘清理顺了,农民成了村集体家底的投资、决策、受益人。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改革试点村,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广大农民切实分享到了改革红利和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摸清集体家底理顺产权归属

  村集体有多少家底,这些家底归谁用,怎么用?阜康市城关镇大墩村村民向青云过去从未想过这跟自己有关系。亲身参与改革后,向青云感慨颇深:“过去,觉得村集体的钱发不到我们手上,跟我们关系不大。通过改革,摸清了村集体的家底,没想到我们村集体能有这么多钱,还明确了这些钱我们都有份,以后按照股权分配,每年给我们分红。”

  和大墩村一样,近年来,从试点村到各个村组,昌吉州逐步推动广大村组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等流程,在广大群众支持监督下,将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算得一清二楚,同时理顺产权归属,为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增加农民收入、遏制基层腐败打下了坚实基础。

  盘活集体资产农民稳步增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盘活用好集体资产,使农民享有集体资产带来的财产权益,实现稳步增收。为此,昌吉州在多个试点村逐步将集体资产量化为股金,搞股份合作,让农民成为股东,初步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作为全疆较早取得良好成效的改革试点村之一——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小渠子一村成为了各地州市参观学习的观摩点。据该村党支部书记杨炳荣介绍,小渠子一村地处城郊,近年来通过出租商铺、托管创业基地等方式,迅速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后量化的资产达到了5432万元。通过改革,小渠子一村确定分红成员407人,实现全村人口全覆盖。今年年初分红,村民多的拿到了8960元,少的也有1860元。

  “7月份,我们还成立了新疆首个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全体村民都领到了股权证,还选举出了股东代表、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今后,合作社会让村集体的‘家底’更厚实,村民拿的红包更大。”杨炳荣说。

  全程参与决策凝聚民心民力

  “改革的每个环节都和我们商量决定,充分考虑我们的利益,比如我老婆和女儿属于新增人口,没分配上土地,但我们希望能有分红。村委会尊重了我们的想法,决定增人增股,今后我老婆和女儿也能分红。”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村民朱成林告诉笔者。

  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腰站子村现在已基本完成组织准备、确定方案、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六大改革步骤。

  昌吉州农经局局长梁建介绍,目前,昌吉州形成了“四确四定”模式,即:确权定资产、确员定股东、确股定归属、确管定经营;实现了“三变三不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保证了资产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农民拥有的合法收益权不变,农民拥有集体股权的份额不变。通过改革,村集体经济焕发出新活力,民心民力得到进一步凝聚。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