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8年10月29日 11:01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随着普法宣传逐步深入人心,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近3年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这是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陈琛介绍,近3年来,乌市两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数有一定回落,其中2015年受理案件3643件,2016年受理案件3163件,2017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88件,收案数明显下降。

  据介绍,今年4月,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近几年仲裁与诉讼中认识模糊、不易把握、争议较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提炼出需要规范的争议问题,并与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逐条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书面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庭室、自治区仲裁委以及律师代表的意见。

  今年5月,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仲裁委联合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会议纪要》,从裁审衔接及案件受理、仲裁时效审查、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务派遣、工伤保险待遇7个方面,共51个条款对争议问题进行了规定,供两级法院、仲裁委在今后的案件审理中参考执行,以利于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陈琛表示,今后乌市两级法院将以案件审理为契机,挖掘典型案例,进行多方位司法宣传,促使劳资双方增强法律意识,理性维权。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用人单位行使管理职权中的不当行为或怠于行使职权等行为,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促使用人单位提高认识、完善管理漏洞、规范用工行为。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