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物】扎根乡村 播撒法治理念

——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乡司法所所长李军

2019年01月03日 10:08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乡司法所所长李军扎根乡村,维护群众利益,助力依法行政,努力传播法治理念,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芦草沟乡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带着感情去普法

  李军出生成长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乡,已经在当地司法所工作了22个年头。芦草沟乡是乌市东郊一个农业乡,流动人口比例高,人员居住分散,自建房多、出租房多。刚来司法所时,李军发现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各类纠纷较多,于是下大力气开展普法工作。

  2018年12月25日,李军在接受采访时说,为了做好普法工作,他想了不少办法,走访农民时讲法律,调解纠纷时进行法治教育,还到村里、厂矿企业和学校举办法治讲座,当时条件有限,流动普法车成了重要载体,车开到哪里法治宣传就到哪里。

  至今,李军还珍藏着一本《农牧民学法用法手册》,这是他10年前自己选编的。当时司法所拿出一些经费,乡政府也出了一些钱,印了6000多册,挨家挨户发放到村民手中,他特意留了一本作纪念。

  手册封面印着:如果你遇到矛盾纠纷,需要调解处理,或者需要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请拨打司法所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司法所的职能就是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普法教育一直都是工作重点。”李军说。

  从浩瀚的法条中选取最实用的法律规定,倾注了李军的心血,也凝结着他对农牧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了解乡亲们的情况和诉求的他,以最符合群众需求为原则,选编了“村民是否可以有多处宅基地”“对破坏耕地行为如何处罚”“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河道内禁止哪些建筑和经营行为”“消费者如何索赔”等内容,深受群众欢迎。

  “普法还不能光讲法条,要找到与农民感情和利益的结合点。”李军说,以案普法是最有效的,为此他搜集了大量案例,编成讲义,讲法治故事,经常听得大家屏声静气,连连点头。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芦草沟乡纳入城市规划,不少农民过上了城市生活,法律意识随着多年普法宣传增强了,依法维权的能力也提升了。近年来,芦草沟乡司法所先后被评为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模范司法所、自治区三星司法所等。

  依法行政好助力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普法和依法治理并举,助推依法治乡进程。”李军说。

  芦草沟乡司法所长期为全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保障,已成为乡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力量。

  这些年来,李军为乡政府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60余条次,大都被采纳。在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中,他积极推行基层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在做得好的单位组织召开依法治理现场经验交流会,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乡依法治理面达100%。

  此外,李军还指导制定了20多项乡属各村(居)委会依法自治、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各项制度,使村(居)委会依法治理有效开展。如今,事关决策、建章立制,或者对外签订合同,只要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他都会列席乡党委会议,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

  在土地承包过程中,怎样承包是事关群众利益的难点问题。李军梳理了人口自然增减、土地远近优劣情况,总结了处理个别农户拖欠承包费等纠纷的经验,建议乡党委和政府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一并实施。建议被采纳后,他与乡农经站工作人员一起入村宣传土地承包的有关政策,推动了土地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村民们都说:有司法所的同志帮助分地,大家伙放心。

  “司法所的普法对象不仅是老百姓,他们还加强了对干部的法治教育,干部法律素质经过长期培训学习普遍提高,依法处理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也提高了。”芦草沟乡副乡长张磊说,去年乡里涉及旧城改造的征迁户有1000多户,因为司法所提前介入,合同拟定、公告发布、方案实施都依法进行,老百姓非常认可,整个过程没有发生一起争议纠纷。

  化解矛盾促和谐

  当日记者采访时,芦草沟乡人民庄子村党总支书记郭永刚来找李军,详谈一起外来务工人员劳务费纠纷,商量如何推动尽快解决。“农民自建房工程层层发包,最后一道环节,施工人员和包工头没有签劳务合同,发生拖欠工资后前来求助。”李军说,这起纠纷经过大量协调工作已经有了进展,过程极其不易,但无论怎样都要保护好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为了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司法所做了大量普法宣传,提示外来务工人员一定要和发包方签合同,但由于务工人员流动性强,不签合同现象还时有发生。“没有合同,出现纠纷解决难度很大,这说明普法宣传任重道远。”李军说。

  乡村的矛盾纠纷大多涉及劳务、婚姻、赡养、邻里关系、土地等方面,在农村,不少纠纷村民争的都是一个“理”、一口“气”,教条地讲法律是行不通的。李军摸索出不少“土”办法,让道德良俗来说话,让人情世故来帮忙,以理服人的同时以情动人,他调解的100多件纠纷成功率达98%以上。

  除了参与纠纷化解,这些年来,李军十分注重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养,现在乡里有调委会,各村和社区也有,大部分矛盾都能就地化解。郭永刚就是调解员之一,他从2003年开始参与调解工作,曾获得自治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刚开始没有经验,遇到问题就请教李军,我们一起化解纠纷。”郭永刚说,十几年前土地纠纷比较多,他俩调解时拿着绳子和砖头,和争议村民一边协商一边确定界线,一块块摆放砖头,一根根拉线,那情形至今记忆犹新。

  由于有了稳定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如今大部分矛盾纠纷已经不需要李军介入了,他现在只参与调解一些疑难纠纷和群体性劳务纠纷。

  李军说,老百姓打官司,要承担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是促进家庭、邻里和睦与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调解纠纷首先要做到有耐心,得认真听群众的倾诉,了解充分了再去引导。“每次看到纠纷圆满化解,心里都特别高兴。”他说。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