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垃圾分类“支招” 听听政协委员怎么说

2019年01月17日 22:00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朱凯莉报道)“如何处理垃圾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1月16日,自治区政协委员张晓平说,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事关群众生活环境改善,事关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张晓平将民革新疆区委会的团体提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建议》带到自治区两会上,引来委员们热议:“郑州一些居民区里用的是电子垃圾桶,分类投放垃圾后能积分换生活日用品”“要做好垃圾清洁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免出现分类后又被混装的情况”“要从观念和习惯上加强引导,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新时尚”。

  推行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由之路。张晓平委员说,自2013年,新疆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来,经过几年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政府引导力度和投入与实际效果之间关联性不明显等问题。

  委员们建议:第一,建立强有力的垃圾分类制度推行领导组织架构。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城市管理或者环卫部门负责,完善与全面垃圾分类制度相适应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体系的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再生资源产业升级,保证财政资源的持续有力支撑投入,需要更高层级的领导架构推进。

  第二,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教育体系。在幼儿和青少年学生中普及生活垃圾和减量知识教育十分重要,垃圾分类教育从娃娃抓起,以“小手拉大手”的社会治理理念,持续推动垃圾分类制度建设。

  第三,需要严格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过程管理。重点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标识的到位,明确各参与单位职责分工,配备专门管理人员,组织志愿者开展专业培训等活动,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抓好分类清运,要针对各类垃圾配置清运车辆。要抓紧启动建设专业处理项目,提高垃圾处理的技术手段和装备水平,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体系。

  第四,继续发挥党政机关、学校、试点小区的率先垂范作用。从党政机关做起,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居民小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增加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范围,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责任编辑:权治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