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新视听 · 会客厅】确保贫困人口医保全覆盖

——访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盛焉江

2019年01月18日 10:29   来源:新疆日报

  截至2018年年底,新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92%。

  2019年,自治区将继续推进医疗保障扶贫攻坚三年行动,实现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全覆盖、参加大病保险全覆盖、医疗救助全覆盖。

盛焉江在接受采访。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春华 张万德摄影报道)“过去,在一些偏远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不少。近年来,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这一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特别是2018年我们重点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了医保扶贫工作,让困难群众有了依托。”1月17日,在自治区两会上,政协委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盛焉江说。

  盛焉江介绍,作为社保惠民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2018年,自治区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持续扩大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覆盖面,综合提高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和预防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与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建立参保台账,精准定位,核准信息,实行贫困人口参保精准管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每人220元,自治区财政对和田、喀什、克孜勒苏等深度贫困地区居民每人补贴30元,个人实际缴费190元。同时,各地对贫困人口个人缴费也给予一定补贴,特别是对特困人员参保全额进行补贴。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92%。”

  盛焉江说,在帮助贫困人口跨过参保“门槛”的同时,自治区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保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员提高了5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大病起付线降低至60%。2018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总额26.82亿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18.9亿元,贫困人口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70%。医疗救助对贫困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再救助70%,实行托底保障。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社会保障兜底。对此,盛焉江表示,2019年,自治区将继续推进医疗保障扶贫攻坚三年行动,实现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全覆盖、参加大病保险全覆盖、医疗救助全覆盖;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至50%,农村贫困人口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部分或全额补贴,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我们将按照‘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要求,让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盛焉江说。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