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新疆·经济茶座】进一步释放农村生产力

2019年02月21日 10:25   来源:新疆日报

  1978年,安徽小岗村18户农民在一份“大包干”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从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如星星之火在全国燎原,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亿万农民的命运由此改变。

  如今,农村又一场影响深刻的改革正在推进中,那就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基于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民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出去,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进一步释放农村生产力。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当年中国的农村改革,就是从改革土地经营方式入手,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改变了农村的面貌。今天,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从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看,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让一部分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脱出来,就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一条有效途径。

  然而,任何新生事物在出现之初,不可避免都会出现一些不同意见,甚至反对意见。土地流转作为新生事物,同样如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沙雅县试点的成效来看,生产方式进步了,耕地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群众观念革新了。事实胜于雄辩,土地流转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有益探索。

  改革者,先知者,先行者也。面对新生事物,改革者更要具备保持定力的勇气,敢于进取的锐气,善于纳谏的大气,对于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改革举措,都要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善于从不同意见中汲取智慧,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将改革进行到底。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党中央确定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在推进中,必须把握好积极有为和审慎稳妥的关系。(王永飞)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