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小规模纳税人可自开增值税专票

2019年02月27日 12:03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李宁艳报道)3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8个行业涉及6万余户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月2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该局为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自3月1日起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市税务局相关人员介绍,下月起在原来的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这5类行业基础上,税务机关新增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个行业试点。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执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责任编辑:王东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