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28日 10:09 来源:新疆日报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托乎提肉孜·买提努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性、标准化是促进民族间交流、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我深刻认识到,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促进各民族文明进步与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就难以拓宽知识面。不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想去经济发达地区工作,基本的沟通交流都会困难。在司法实践中,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少数民族干警由于精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起来得心应手,政治表现出色,工作业绩突出,被法院党组委以重任。
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爱党爱国的具体表现,是做好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各民族广泛就业、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条件,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现实要求。每一个人都向往国家富强,国家富强离不开安定团结,安定团结离不开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交往交流交融离不开语言文字相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人人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人人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形成全社会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是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基石。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聚焦总目标,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坚决将反分裂斗争、反恐斗争进行到底,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