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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60岁以上贫困老人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019年03月19日 10:24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史传芝报道)自今年1月1日起,新疆60周岁以上因未参保或缴费不够年限的贫困老人可不用补费,直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9月底前,将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

  3月18日,自治区社保扶贫推进暨社会保险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上提出,今年,自治区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做好社保扶贫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保领域风险,落实社保改革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陈保平说,今年将做实做细社保扶贫工作,给予贫困人员政策倾斜,对未缴费或缴费未满15年、且本人确实无力缴费的年满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可不用补费,直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未满60周岁的,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代缴政策,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根据自治区2018-2020年社保扶贫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贫困人口被纳入全民参保计划的必保人群,2018年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8.47%,其中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22%,截至年底,自治区符合参保条件贫困人员中,享受政府代缴政策人数83.39万人,享受待遇人数53.37万人。

  在做好参保工作同时,自治区也将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不仅仅是集中力量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自治区也将精准识别其他人群中未参保人员和未参保原因,精准锁定中断缴费人员,筛查征缴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人员,针对性地推进全民参保扩面工作;扩大中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人群参保,实现人人参保、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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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一降”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史传芝报道)自治区养老保险又有利好消息传出,通过“一增一降”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月18日,自治区社保扶贫推进暨社会保险工作视频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治区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推进各项社保惠民政策落实。

  近年来,自治区养老待遇稳步提高,2018年连续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3次同步调整,总体调整水平为5.5%。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孙战学说,今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同步调整,调整方案待国家正式明确后组织实施。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治区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确保基金平稳运行,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孙战学说,这是在确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支出,既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同时保证退休人员待遇不降低、养老金合理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之共同受益。

  2018年自治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成效显著。持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工伤保险根据各统筹地区基金可支付月数,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20%至50%;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总和降至1%。社会保险当年为企业减负31亿元。

  另外,自治区将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新办法计发待遇,计划在6月底前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