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29日 10:48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3月2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清明节期间,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乌鲁木齐市交警部门发布“两公布一提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线路、方式,避开高峰时段、路段,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根据往年数据,交警部门统计并公布全市的事故易发路段以及可能拥堵的节点、路段。交警部门提示,东山公墓、九龙生态园、烈士陵园、北郊公墓周边由于人车汇集,轻微剐擦事故发生概率增加,建议驾驶人文明礼让。
交警部门提示,去景区游玩,切勿酒后驾车,超速驾驶,要提醒同行人员系好安全带,儿童及少年避免坐在副驾驶位置;客运企业应合理安排行车线路及班次,尽量避开S312、S314线,减少与货运车辆共行的风险;通过甘河子大桥路段、乌水线与乌板线交会三角地路段应当减速慢行,严禁借道超车;前往天山野生动物园尽量选择吐乌大高等级公路,远离省道与县乡道路,避免与货运车辆并行。
交警部门介绍,天气转暖,南郊后峡路段、南郊萨尔达坂路段、米东三道坝路段等路况较差,应尽量避开,选择路况较好、设施完善的道路出行。尤其后峡路段为悬崖路段,在融雪时间段易发生落石、塌方等意外情况,建议避开此路线。
此外,交警部门还提示,如在高速公路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摆放警示标志后,驾驶人及乘车人应退到两侧护栏外拍照等候;在城区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请自行拍照取证后前往快处快赔服务网点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