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新疆】昌吉州出台20条措施 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五类问题

2019年04月28日 09:47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 通讯员张永玲 窦世川报道)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出台20条措施,集中整治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昌吉州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盯农村(社区)和城乡接合部,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利用家族势力,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为“村霸”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五类问题。

  为拓宽线索来源,昌吉州纪委监委成立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推进重点县市、行业和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统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机构力量,聚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及重点岗位人员,对重大典型案件采取牵头领办、指定管辖等方式,加大审查调查力度。

  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昌吉州纪委监委制定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方案,通过纪委监委网站、昌吉零距离微信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重点、举报方式(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奖励办法,发布涉黑涉恶等案件的审查调查消息,起到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