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01日 11:19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米日古力·吾 通讯员刘琦平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对照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十一类行为,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针对群众反映、举报以及“套路贷”、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等金融涉黑涉恶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积极发挥人民银行反洗钱、金融稳定、支付结算、金融消保、外汇管理等执法检查手段,督促金融机构加强线索深挖摸排。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等进行研究和全面部署,深入开展行内自查自纠。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自查,全力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问题台账,及时印发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将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推向深入。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做实做细,我区金融系统成立了由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新疆银保监局、新疆证监局以及各金融机构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分工,下发指导意见,及时在新疆金融监管协调联席会及金融形势分析会等会议上进行工作部署,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
“我们将扫黑除恶工作与相关业务有机结合,如在金融消费投诉咨询热线中增加线索收集、登记及报告等环节,多渠道多方面收集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郭建伟说,我们还将引导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一线优势,积极借助营业网点、网络媒体等,及时开展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群众参与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