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机制 聚合力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新疆】伊犁州检察机关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2019年05月04日 10:29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 米日古力·吾报道)记者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院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会签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有效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起步,精准发力。

  根据“坚持边督边改,敢于动真碰硬”的工作要求,伊犁州两级检察院严格落实深挖彻查要求,对已办结的重大案件开展回头看,形成“毁伞拍蝇”的高压态势。重点针对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不捕不诉案件、关联案件(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名)等进行一次全面摸排自查。在自查中,要求检察官通过认真查阅案卷,查找涉黑涉恶线索是否有遗漏,对涉黑涉恶人员是否深挖彻查到底,坚决不遗漏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检察部门不断强化侦监、公诉、刑执、控申、民行等部门内部衔接,建立线索内部排查机制,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流程监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扫黑除恶类案件全程监管,防止错漏。控申部门通过建立受访信息台账,定时对线索排查反馈,及时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检察机关在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部门工作衔接与配合中,通过共同会签《扫黑除恶案件侦捕诉衔接机制》等3个机制,完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捕诉衔接、疑案协商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紧抓案件质量,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打击效果。

  伊犁州人民检察院还对辖区11个县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在对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督导过程中,督导组针对侦查机关在侦的5条线索、在办的13起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并就如何对证据进行串并分析、证据收集固定方向、如何界定黑恶势力犯罪等疑难问题,点对点答疑、一对一指导、面对面解决,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张雨哲 ]